“就那么一路骑着,一路行走下去了,仿佛若是没有马术,我的生活才不对劲一样。”
——题记
对于马最初的记忆,还要追溯到我小时候去三国城旅游。那时我三岁,被摄制剧组的演员带着在马上跑了一圈。具体的感觉我已经模糊,只记得那是一匹白马,演员的角色是刘备。浅灰色的马鬃随着奔跑的动作飞扬起来,化作身后将领的红色披风。
似乎就是从那时起,我和马的所有牵绊就都被激起。祖宗传下来的游牧民族血统,赋予了我天生与马亲近的特质和骑马的冲动与欲望。上了初一以后,旅游景区十块钱一圈的那种骑行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开始四处寻找正式学习马术的地方。
于是我来到了月河湾。
说是我的马术启蒙教育都不过分,因为这里确实是我一个新的开始节点。犹记得第一次上课,本来是一个鞍时的课程因为我的欲求不满被延长成了两个。那是个傍晚,一直到天色擦黑,天空转为青色,我才动身离开。
就这样一直到初三,每周六下午我都会准时来月河湾骑马。后来我出国读书,十分幸运的是学校也有马场,于是马术便从每周一次的业余爱好变成了我的体育单项。
马术很累。在这里我也懒得列举几个小时骑马相当于几个小时骑自行车一类的数据,就从我自己的例子说起吧。比如,放个假回国后没时间骑马一直搁置了有两个礼拜,再回到学校后骤然恢复训练的后果可想而知:第二天起床后觉得自己昨天不是去骑马,而是去挨了别人一顿揍,浑身上下没有不疼的地方。
暑假的时候在月河湾报了夏令营,每天六个小时的练习我到现在都记忆犹新。北京的夏天很热,基本一个上午下来我能消耗两瓶水。训练告一段落后,我和朋友挣扎回宿舍,拿凉水泼一把脸后直接倒床就睡。两个女孩一身土一头汗地蜷在床上,呼吸着对方身上的稻草气息,好像两只依偎而眠小马驹。直到教练打电话叫我们下去吃午饭,我们俩才会揉揉眼睛迷茫地互相对视片刻,然后扑哧一声笑出来。太阳毒辣就多喝水,下大雨了就换室内。十几天夏令营下来,我黑了一度瘦了一圈,但是心里满盈盈的全是快乐。
马术挺危险。我两个胳膊肘外侧都有疤,全都是骑马摔的。在国内还能和教练合伙瞒着家长,在美国这边简直毫无机会——一上来就让你签署个法律层面上的知情书,滴水不漏。值得一提的是外国的马术有个和国内不一样的规矩,即一名骑手落马全场人都要自行下马,直到落马者重新上马骑行。于是你们大可以想象一下,当时还不知晓这个规则的我摔完后,爬起身一抬头发现所有人都牵着马盯着自己看,是何等的错愕和尴尬。
“摔的疼吗?”
“疼。”
“还能继续?”
“能。”
这是我每一次落马后和教练的对话,也是每位骑手都会有的回答。
有时候在重复单调的训练中,在保证自己不掉下来的前提下我会悄悄走神。我会想到天上流浪的白云是怎样被清风驱散,想到地上的石头是怎么被雨水洗刷;想到一望无际的草原,想到鳞次栉比的楼厦;想到刘备猎猎飞扬的红色披风,再想到马靴踩在柔软稻草上的质感。在这思维飞逸间,我的肩膀放松了,腰背挺直了,节奏契合了。是不是人马合一我不知道,十分舒服这倒是真的。
从盯着一堆皮条子发愣到熟练备马,从跌跌撞撞的轻快步到流畅越过的障碍;虽不能说我取得了多么大的成就,但确实,我进步了。与我的技术和经验一同增长的还有热情,在简单的起起坐坐中,时光流逝了,习惯也慢慢形成。
如果问一名习惯了马背的人应该怎么骑马,这可能和问任何普通人怎么走路一样,十分不好回答。马走起来了,我就跟着上下起坐了呀;马跳起来了,我就随它一同跃起了呀;我往左边一看,他就向左转了呀;我往后一滞,他就一起停下了呀;这有什么好解释,好分析的吗
当然对于我这个入门级人物,与上文那种境界还去之甚远。但倘若你要询问我为什么骑马,我同样也会摸不着头脑。为什么不呢?我大概会这么回答。然而,现在的我所知道的,大概和数年前那个一腔热忱的小女孩如出一辙:骑马就是骑马,除了喜欢不需要其他理由。就那么一路骑着,一路行走下去了,仿佛若是没有马术我的生活才不对劲一样。骑马,同写作和音乐一起,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我。
Keep calm and ride on.
保持冷静,继续骑行。